裝修規定2019年11月9日
顧問或承包商告訴您您的500平方米翻新/翻新項目不需要BEEO認證,請停止並致電我們。

在香港,建築師/設計師/承包商不承擔任何責任,自2012年以來,OWNER負責並遵守第610章。《建築節能條例》(又稱為BEEO)。
所有者自然是負責的,這意味著他或她對可能導致入獄和/或罰款的後果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。
試圖將一個項目分成兩個300平方米的項目無濟於事,EMSD將該項目視為一個600平方米的項目。
重要的是,建築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翻新/翻新項目需要註冊能源評估師(REA)在佔用後30天內檢查工程並將已簽署的合規表格退還給EMSD。
另外,請記住,EMSD將檢查隨機項目以進行現場驗證。
要租用REA,請今天致電+852 2335 9830!
關於作者
約翰·赫伯特(John Herbert)是一位資深的總工程師,在英國受過教育,擁有30多年的國際工程經驗,他曾在英國工作,然後在整個亞洲工作了20多年,由國際和本地公司聘用。 他是香港註冊能源評估師(REA)和BEAM專業人士,並駐紮在香港。
